衢州仲裁委员会调解指引
返回
调解指引
(一)什么是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、义务,在人民法院、人民调解委员会、仲裁委员会、民商事调解中心、行业协会等有关组织主持下, 自愿进行协商,通过教育疏导,促成各方达成协议、解决纠纷的办法。 (二)调解中心工作职能 接收、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,并对案件进行登记、录入、分派;承担对金融纠纷案件的登记、录入、立案、调解、司法确认、裁决、结案、归档等 各环节的流程一体化办理及监管;对适宜调解的纠纷,引导当事人进行先进调解,调解员通过析法释理、调解疏导等方法,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 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案件不必进入诉讼程序,就能推进矛盾纠纷化解。 (三)调解中,纠纷当事人的权利 自主决定接受、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;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;不受压制强迫,表达真实意愿,提出合理要求;自愿达成调解协议; (四)调解中,纠纷当事人的义务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,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;遵守调解规则;不得激化双方矛盾、加剧纠纷调解难度;自觉履行调解协议。